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
为了推进公司
学科整体水平的提高,依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团队建设管理办法》及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》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
集团设立团队建设专项经费,引导学科针对特定的建设目标开展学科专项建设。专项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和目标考核,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。
第三条
根据学院要求,学科专项建设项目按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确定的一级学科组织申报。公司申请到“
硕士团队建设与培育项目
”。
第二章 立项申报与评审立项
第四条
公司学科
专项建设项目立项评审
工作由学院团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。
第五条
公司团队建设采取项目化管理,由二级学科带头人组织申报,由学院团队建设领导小组评审,并统一管理经费的审批、使用、审核、拨付等工作。
第六条
二级学科专项建设项目由二级学科带头人组织申报,由二级学科带头人组织具体申报工作;项目申报负责人为项目实施负责人。
第七条
项目申报需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》,申报材料要求建设目标明确,建设内容具体,建设方案可行,建设经费预算合理。
第八条
通过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学院签定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
。计划任务书核准下达后,一般不得变更。如有变动,须由
项目负责人
提出申请,报
团队建设领导小组批复。
第三章 项目管理
第九条
项目由实施负责人按照建设进度开展项目建设工作,并定期向学院
团队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
。
第十条
公司团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工作协调,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和
年度考核,配合学校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
检查工作。
第十一条
学科专项建设项目立项后,学院依据建设周期逐年拨付项目所需经费。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项目经费的80%为建设经费,直接划拨项目负责人管理,用于团队建设的具体开支;经费的20%为管理经费,用于学院团队建设管理以及对项目负责人的奖励等。
第十二条
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项目资金配套、实验室基础条件建设、图书资料购置、学术交流、调研、组织学术会议等开支,原则上不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。
第十三条
团队建设经费的会计核算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。各二级学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、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控制使用资金。
第四章 检查与验收
第十四条 项目检查与验收采取各二级学科自查、学院年度考核方式进行。
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,填报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团队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表》,提交学院团队建设领导小组。
第十六条 公司团队建设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考核项目实施情况,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给出考核意见。
第十七条 公司团队建设领导小组按年度逐一审核二级团队建设情况,审核通过者,继续资助;审核不合格者,要求限期整改,待通过审核后,予以资助。
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期满,由项目负责人填报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团队建设项目验收表》。学院团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评审,并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科评估办法》中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给出定量评估结果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二十三条
本办法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四条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